關于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
高壓細水霧,又稱微水霧滴,壓力大于10MPa,建立在容積式泵的基礎上,通常使用柱塞泵,系統壓力可達100~200MPa。高壓細水霧系統及裝置為安全經濟起見,通常壓力為10~20MPa。高壓細水霧是指在不小于10MPa壓力下,產生的DV0.99<100μm的水霧。
傳統的細水霧是指中、低壓細水霧(壓力為1~2MPa),即建立在離心泵基礎上,壓力通常為1~2MPa左右的細水霧或水噴霧,用水量較大,與水噴淋的大區別在于更換了噴頭,其余改變甚少。
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與傳統的中低壓細水霧(水噴霧)滅火系統從壓力形成原理到整個系統的流量和壓力控制以及元件有著根本性的不同,元件工作原理及使用材料上的一系列根本差異,帶來滅火效率、滅火類型和應用場所等的巨大差異。高壓細水霧除了可替代傳統的中、低壓細水霧(水噴霧)外,還可取代氣體、氣溶膠、干粉、泡沫、水噴淋、消火栓等滅火系統。
高壓細水霧技術是目前國內外綠色消防技術發展的前沿,是多種學科交叉結晶的環保滅火技術,其先進的滅火機理突破了傳統滅火理念,是消防技術發展的一次革命。
如今,被稱為世界性難題的“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公共場所、老城區、交通運輸以及石油化工”等領域的火災防治問題日益突出。強盾高壓細水霧消防技術產品以其先進的滅火、降溫、降煙機理和優異性能成為解決諸多火災難題的有效手段。
高壓細水霧不僅具有節水、安全環保的滅火功能,而且具備特殊的降煙、降溫、降毒功能。可快速隔離火源、對火災現場煙霧和有毒氣體進行有效降解和封堵,形成逃生通道,有利于人員疏散和保護消防隊員的生命安全。高壓細水霧技術產品在不同場所實現的各種靈活應用,體現了“滅火效果、人身安全和環境保護”三位一體的發展思路。
1.采用氣體滅火系統保護的防護區,其滅火劑設計用量,應根據防護區內可燃物相應的滅火設計濃度或惰化設計濃度經計算確定。
2.有危險的氣體、液體類火災的防護區,應采用惰化設計濃度;無危險的氣體、液體類火災和固體類火災的防護區,應采用滅火設計濃度。
3.幾種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時,滅火設計濃度或惰化設計濃度,應按其中Z大的滅火設計濃度或惰化設計濃度確定。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防護區采用組合分配系統時,一個組合分配系統所保護的防護區不應超過8個。
5.組合分配系統的滅火劑儲存量,應按儲存量Z大的防護區確定。
6.滅火系統的滅火劑儲存量,應為防護區設計用量與儲存容器的剩余量和管網內的剩余量之和。
7.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72小時內不能重新充裝恢復工作的,應按系統原儲存量的100%設置備用量。